三、服务对象
公民
四、服务条件
无
五、服务流程
(一)开展全县社会扶贫表彰活动。
(二)召开全县社会扶贫工作会议。
(四)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
(五)开展扶贫项目认领和社会各界认捐。
(具体流程和项目参照当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六、服务时限
参照当年安徽省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规定。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泾县扶贫开发局
电话:0563—5102563
邮箱:ahjxfpb@126.com
- 开展贫困村扶贫项目认领和扶贫认捐工作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共泾县县委、泾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目标的实施意见》(泾发〔2016〕2号)强化社会扶贫:“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发挥好“10•17”全国扶贫日社会动员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到贫困村捐资捐助,推进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
二、承办机构
泾县扶贫开发局、县扶贫开发小组成员单位。
三、服务对象
公民及其他组织
四、服务条件
无
五、服务流程
参照当年安徽省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规定。
六、服务时限
依方案规定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县扶贫开发局
电话:0563—510263
邮箱:ahjxfpb@126.com
- 开展“雨露计划”实用技术培训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扶办〔2015〕32号)第五大点第七条:扎实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鼓励支持贫困户的劳动力参加各类劳动技能培训,至少掌握一门生产技术或劳动技能,保证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薪酬。根据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实际需求,开展各类实用技术的免费培训,并提供产、供、销一条龙的配套服务,增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二、承办机构
泾县扶贫培训中心
三、服务对象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四、服务条件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五、申报材料
1、提交培训申请至本人户口所在村委会;
2、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有关材料;
2、村、镇资格审查;
3、县培训中心审核;
4、按规定向贫困人口提供实用技术培训。
七、服务时限
按规定时限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泾县扶贫培训中心
电话:0563—510263
邮箱:ahjxfpb@126.com
- 泾县“雨露计划”贫困助学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扶办〔2015〕32号)第五大点第五条:大力开展智力扶贫,阻断贫困现象代际传递。在确保贫困户子女完成9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按照“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的要求,对贫困户子女在中、高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实施资金补助全覆盖(补助标准每学年不低于1500元);对贫困户子女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原则上每年补助1500元以上(具体补助标准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补助资金可以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拨付)。进一步营造社会各界和爱心人士帮助贫困户子女完成学业的良好氛围,打开贫困户子女在学习成长后实行多渠道就业改变命运的社会通道,阻断贫困现象代际传递。
二、承办机构
泾县扶贫开发局
三、服务对象
1、新入学普通高校学生(必须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2、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必须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四、服务条件
1、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
2、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在校学习时间不低于一学年;
3、是高等院校学生的,为全国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4、申请资助学生所就学的学校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合法教育机构;
5、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五、申报材料
1、填写《“雨露计划”泾县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高职业教育补贴资金申请表》;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学生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件;
5、直补卡复印件;
(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采取上网申报审核办法,登录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
六、服务流程
5、申请:申请人提交有关材料;
6、资格审查;
7、社会公示;
8、按规定程序直补到户。
七、办理时限
按规定时限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泾县扶贫开发局
电话:0563-5101783
邮箱:ahjxfp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