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公安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公安局>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索引号: 003258330/201706-00102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泾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名称: 2017年6月25日治安播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6-26 00:00
2017年6月25日治安播报
发布时间:2017-06-26 00:00 来源: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接处警情况:

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警128起,其中有效警情31起。

刑事类1起,治安类7起,交通事故12起,其他6起,公民求助5起。

二、警方提示:

暑假临近,天气逐渐炎热起来,希望各位朋友们为了确保游泳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同学,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

(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