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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707-00289 组配分类: 应对情况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7-26 00:00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6 00:00 来源:市政府应急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进入7月中旬以来,我市出现持续晴热高温少雨天气,局部出现40℃以上的高温天气。据市气象局预测,未来几日我市将继续维持39℃~40℃以上高温。根据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指示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预防和应对持续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防范应对高温天气作为当务之急,全面落实《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宣办电[2017]98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宣政办明电[2017]66号)文件要求,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解决高温天气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防范责任,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对防范应对高温天气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二、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把保障群众生活放在首位,精心安排好高温期间的群众生产生活,科学调度,合理有序安排供电、供水、供气、供油,优先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基本需要。要加强供电、供水、供气等设施设备的检测维护工作,及时排除各类隐患,确保不发生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的事故;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高温对农渔业生产的不利影响,保障农渔副产品市场供应。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对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人员、低保人员、困难和留守儿童等服务对象的走访,帮助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三、鉴于当前的高温形势,各相关行业要尽量减少户外生产和作业,尤其是在中午12时至下午15时,除特殊行业需要外,其他行业一律暂停开展户外生产和作业,全市各行业要全力做好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户外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高温作业场所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预案、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值守,一旦发生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有效开展应急处置,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市政府应急办 

201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