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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708-00005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温红色预警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号: 泾政办明电〔2017〕26号
发布日期: 2017-08-01 00:00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温红色预警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1 00:00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近日,我县出现持续晴热高温天气。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今天我县最好气温将达到40℃左右,泾县气象局于7月23日11时45分将高温预警信号由橙色提升为红色,高温天气将给我县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影响。为积极做好高温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高温天气不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也极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切实解决好高温天气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处置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

二、切实加强高温天气的预测预警及信息发布。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加强对高温天气的预报预警,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通过公共媒体及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高温天气预防措施建议。新闻单位要加大防暑降温的宣传力度,及时播报高温预警信息,普及相关科普知识,增强人民群众自身防范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能力

三、切实做好人民群众的防暑降温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关心人民群众生活,特别要关注贫困家庭、养老院等特殊场所和群体,做好相关的防暑降温工作。

四、切实做好抗旱工作。加强旱情监测,做好水量供需平衡分析,修订应急抗旱供水方案;按照抗旱应急预案,做好技术、物资和机具等抗旱准备工作。

五、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按照高温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启动相关响应,重点要加强对易燃易爆、高温高压作业岗位,高空、露天施工作业场所,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检查和防护工作,严防各种安全灾害事故发生。要合理安排生产班次和劳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停止或缩短户外露天作业(特殊行业除外),特别注意防火和用电安全,备足防暑降温物品和急救药品,改善露天和高温工作场所的通风、隔热、降温条件,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