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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708-00007 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省防指发布防汛防台风预警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8-01 00:00
省防指发布防汛防台风预警
发布时间:2017-08-01 00:00 来源:省防指 浏览次数: 字体:[ ]

7月31日,省防指发布防汛防台风预警(第1号)。据气象部门预报,受今年第10号台风“海棠”影响,7月31日至8月2日,我省大别山区、沿江江南和淮河以北西部部分地区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台风影响期间平均风力5级左右,阵风7~8级,水面上阵风8~9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防汛防台风Ⅳ级响应的要求,加强中小水库、山塘等薄弱环节防守;适时安排水上作业船只回港避风、渡口停运,停止高空作业;切实做好山洪灾害和地质灾害防御,提前转移危险地带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记者 王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