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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8314/201708-00002 组配分类: 司法之窗
发布机构: 泾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司法局全力推行““党费交纳日”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8-08 00:00
泾县司法局全力推行““党费交纳日”制度
发布时间:2017-08-08 00:00 来源:泾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7月份开始,泾县司法局开展“党费交纳日”活动,标志着 “党费交纳日”制度在局机关党支部全面实施。

党员活动日作为党的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一个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重要形式和抓手;按党章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更是对党员党性的一个重要检验。

推行“党费交纳日”制度,目的是督促局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在相对固定的时间里开展党组织活动、按期交纳党费,这是推动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的一次有益探索,也是促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一项创新实践。通过这项制度的深入实施,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教育锻炼,为有效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这次推行“党费交纳日”制度,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统一时间。规定每月的25日为局机关党支部“党费交纳日”。二是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发挥以上率下作用,带头足额按时交纳党费,以实际行动做好表率,真正使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起来、规范执行。三是公示督查。局机关党支部定期对党费交纳情况进行公示督查,将“党费交纳日”制度的落实情况列入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纳入局机关人员绩效考核和党员红黄榜考评中。

据悉,泾县司法局将认真组织实施“党费交纳日”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从整体上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干事创业激情,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打造“青清净静”魅力泾县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