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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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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8058/201708-00016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人社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8-24 00:00
泾县人社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08-24 00:00 来源:泾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人社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拟订、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 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十)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 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二)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配套法规,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有关政策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实施意见,推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十四)综合管理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和公开选调工作。

(十五)完善公务员考核办法,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协调县级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

(十六)拟订公务员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的有关办法,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十七) 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和公务员奖励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单位和个人的资格条件,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十八) 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任免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的具体事宜。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党组由8人组成,其中党组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党组成员6人。局行政领导班子由4人组成,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纪检组长1人。主任科员1人,副主任科员3人。

局机关共有内设机构11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就业培训股(县职业能力鉴定指导中心)、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人才开发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县引直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监察仲裁股(农民工工作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股、公务员股、考核培训股。

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25人(不含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有在岗人员22人;其中工勤在岗人员2人,占编聘用人员1人。

我局下属8个二级机构,其中6个副科级二级机构,分别是: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就业管理局、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2个股级二级机构,分别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副科高配)、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共有全额财供事业编制52人,实有在岗人员46人。

三、泾县人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039.4万元,支出总计1039.4万元,收支平衡。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1.9万元,增加3%,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单位职工工资增加。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4.5万元,占96%;其他收入44.9万元,占4%。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3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度决算5.4万元,其中:“公务员考核”决算5.4万元,主要用于优秀公务员奖励奖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度决算903.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36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基本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决算209.3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管理事务支出”决算111.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和二级机构日常工作等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56.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二级机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17.3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45.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二级机构事业单位工资津贴及日常工作等支出。

“扶贫”决算0.8万元,主要用于联系村贫困户帮扶。

3.“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决算129.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07.3万元,“提租补贴”决算2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94.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94.5万元,收支平衡。与2015年相比,收、支各增加167.3万元,增加20%,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人员工资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4.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15年增加167.3万元,增加20%,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人员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4.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2015年增加167.3万元,增加20%,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人员工资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本年基本支出合计99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度决算5.4万元,其中:“公务员考核”决算5.4万元,主要用于优秀公务员奖励奖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度决算858.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31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基本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决算209.3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管理事务支出”决算111.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和二级机构日常工作等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56.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二级机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17.3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45.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二级机构事业单位工资津贴及日常工作等支出。

“扶贫”决算0.8万元,主要用于联系村贫困户帮扶。

3.“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决算129.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07.3万元,“提租补贴”决算2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99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支出等;公用经费17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为17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我局未有政府采购项目,办公设备购置及办公用品均采取协议供货形式。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辆,为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劳动监察支队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