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泾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算数
合 计
1705.95
因公出国(境)费
15.13
公务接待费
763.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27.1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16年泾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1705.95万元,2015年决算1971.58万,同比下降13.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13万,公务接待费76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27.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15.13万元,2015年决算为12.1万,较上一年度上涨25%。增长原因为本年度发生三起出国(境)学习培训活动,分别为林业局、文旅委、烈士陵园三个单位,实际出国(境)批次3次,出国(境)人数3人,均系省部级机关安排出国(境)培训,并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出国(境)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并相应调整年初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763.7万元,2015年决算850.21万,同比下降10.17%,下降原因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2016年全县接待批次为10607次,接待人数84885人,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单位、招商引资、外县来人、大型旅游活动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927.12万元,2015年决算1109.27万元,同比下降16.4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27.12万元,同比下降15%;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下降原因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全县2016年行政保留车辆编制数为233辆,实有数为228辆;事业单位车辆实有数为18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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