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现将《泾县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初稿)予以公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10月22日。
意见反馈部门: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规划局
联系电话:0563-2366547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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