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在岗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工作,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泾县在岗村医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泾政办〔2017〕27号)要求,我县在岗村医统一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现将参保人员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26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监督联系电话:0563-2383027 。
附件:泾县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花名册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