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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804-00368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泾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9-21 00:00
宣城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泾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7-09-21 00:00 来源:县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泾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址:本项目厂址位于泾县琴溪镇马头林场泾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东侧,距离泾县中心11km,距离琴溪镇距离4km。

项目概况:泾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宣城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建1台日处理垃圾量350t的生活垃圾焚烧炉,设备选型采用机械炉排炉,可处理生活垃圾量1.278×105t/a;配套1台7MW(4.0MPa,400℃)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并同步配备烟气净化系统,每年可向电网供电3302万KWh/a。

宣城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咨华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17年8月4日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a.ahjx.gov.cn)发布了《宣城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泾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要求,环评报告初稿已编制完成,现发布《宣城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泾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污染环境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产生的扬尘和燃油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

①土方的挖掘、堆放、回填和清运过程造成扬尘;

②建筑材料如水泥、石灰、砂子等在其装卸、运输、堆放、搅拌过程造成的扬尘;

③各种运输车辆行驶往来造成的地面扬尘。

④施工垃圾的堆放和清运过程造成的扬尘。

⑤燃油机械和汽车尾气中的污染物主要有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及碳氢化合物(CmHn)等。根据有关单位在市政施工现场测试结果表明:氮氧化物(NOx)的浓度可达150μg/m³,其影响范围在下风向200m以内的范围。

2)水污染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现场产生的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①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和悬浮物,其浓度一般为150mg/ L、250mg/ L和150 mg/ L。施工期以进驻50人考虑,人均生活用水量按50L/d计,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2m³/d。

②施工废水

在施工期间,生产废水包括开挖、钻孔产生的泥浆水和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及清洗用水。根据有关资料,车辆清洗废水中油类浓度达10mg/l~15mg/l。

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量虽不大,但若不经处理或处理不当直接外排,对周围的地表水环境会造成污染。

3)噪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指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两类。

对照《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若仅考虑距离引起的发散衰减,则工程昼间施工噪声影响最大距离约为80m,夜间在250m以上;若考虑其它构筑物的屏障隔声,则影响距离将比上述值有所减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挖掘的土石方、废建材(如砂石、混凝土、木材、废砖等)以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基本无毒性,有害程度低,为一般废物,但处置不当,也会产生二次污染和水土流失等不良后果。

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各种生活用品以及饮食垃圾。若不及时清运处理,则会腐烂变质、滋生苍蝇蚊虫、产生恶臭以及传染疾病等,从而给周围环境和作业人员健康带来不利影响。人均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按0.5kg/d计算,则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大约为25kg/d。

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如不及时处理,在气温适宜的条件下则会滋生蚊虫、产生恶臭并传播疾病,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废弃物如不及时处理,不仅影响景观,而且在遇大风干燥天气时,将产生扬尘。

  1. 营运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污染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焚烧烟气;渗滤液滤池恶臭气体;飞灰接收储存系统粉尘、水泥接收储存系统粉尘、活性炭接收储存系统粉尘、消石灰接收储存系统粉尘。

(1)焚烧烟气

拟建项目焚烧烟气净化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处理工艺,经处理通过一座高80m,内径1.8m的双管集束式排气筒外排。

拟建项目实施后烟尘、SO2、NOx、HCl、CO、Hg、Cd、Pb和二噁英排放量分别为93.28t/a、29.874t/a、54.98t/a、28.2t/a、31.36t/a、0.000312 t/a、0.050 t/a、0.0627t/a和0.0624gTEQ/a。

(2)恶臭气体

垃圾渗滤液废气经池口收集后,废气先经过风机通过管道送至密闭的垃圾库房,再通过锅炉送风机送至燃烧风室均匀配风后进入炉内燃烧。拟建项目实施后NH3和H2S无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2592t/a和0.0254t/a。

(3)飞灰接收储存系统粉尘

拟建项目飞灰处理填料过程中粉尘产生量为72kg/h,废气量为4800m³/h,粉尘浓度为1500mg/m³,经库顶袋式除尘器收集后,排放量为0.144kg/h,排放浓度为30mg/m³,排气筒高度为15m,内径0.3m。

(4)水泥接收储存系统粉尘

拟建项目水泥接收储存过程中粉尘产生量为72kg/h,废气量为4800m³/h,粉尘浓度为1500mg/m³,经仓顶袋式除尘器收集后,排放量为0.144kg/h,排放浓度为30mg/m³,排气筒高度为15m,内径0.3m。

(5)活性炭接收储存系统粉尘

拟建项目活性炭处理过程中粉尘产生量为48kg/h,废气量为2400m³/h,粉尘浓度为2000mg/m³,经库顶袋式除尘器收集后,排放量为0.072kg/h,排放浓度为30mg/m³,排气筒高度为15m,内径0.3m。

(6)消石灰接收储存系统粉尘

拟建项目消石灰处理过程中粉尘产生量为48kg/h,废气量为2400m³/h,粉尘浓度为2000mg/m³,经库顶袋式除尘器收集后,排放量为0.072kg/h,排放浓度为30mg/m³,排气筒高度为15m,内径0.3m。

2)水污染环境影响

(1)循环排污水(W8)

发电机组冷却系统采用闭式循环供水,夏季冷却循环水量1377m³/h(33048m³/d)。为了控制水中钙、镁离子的浓度,需要定期排放一部分循环废水,该废水产生量为2.83m³/h(67.92m³/d),含有少量钙、镁离子,浓水用于出渣机补水、飞灰固化、烟气净化等生产工序。

(2)废水量产生及排放情况

①垃圾渗滤液(W1)

垃圾渗滤液产生量及成份受诸多因素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且垃圾渗滤水是较难处理的有机废水之一。垃圾渗滤液产生量变化范围较大,一般在雨季以及瓜果上市季节(6~8月份),垃圾渗滤液产生量在20%左右。本项目日处理垃圾350吨/日,则渗滤液为2.9m³/h(70m³/d),产生的渗滤液经收集池收集后,提升泵送至渗滤液调节池中。

②垃圾卸料平台及车辆冲洗等废水(W2)

垃圾倾缷区、地磅区、车辆需要进行清洗以保持清洁的环境,垃圾卸料平台及车辆冲洗废水排放量约0.18m³/h(4.32m³/d),垃圾平台及车辆冲洗废水直接通过泵送至进入垃圾渗滤液收集池。

③除盐水装置排污水(W3)

除盐水废水产生量约0.5m³/h(12m³/d),与部分锅炉浓水进入浓水箱后,回用于出渣机补水、飞灰固化、烟气净化等生产工序。

④锅炉浓水(W4)

锅炉浓水的产生量约0.56m³/h(13.44m³/d),排入排污降温池,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

垃圾卸料平台及车辆冲洗水及渗滤液一起进入厂区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废水回用于冷却循环水。

⑤生活污水(W5)

拟建项目生活、办公用水量为0.2m³/h(4.8m³/d),污水排放量为0.17m³/h(3.36m³/d),项目产生的生活、办公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生活、生产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⑥化验污水(W6)

拟建项目化验用水排污水产生量为0.05m³/h(1.2m³/d),直接进入厂区生活、生产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⑦除盐水装置反冲洗水(W7)

拟建项目除盐水装置反冲洗废水产生量为0.5m³/h(12.0m³/d),直接进入厂区生活、生产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⑧车间冲洗废水(W8)

拟建项目锅炉间、出渣间、烟气净化车间冲洗废水产生量为0.15m³/h(3.6m³/d),直接进入厂区生活、生产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中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为发电机组、冷却塔、泵类及其它配套设施。设计拟采取如下噪声控制措施:

① 发电机组:以玻璃纤维做隔音;安置防音室;调整设备使保持动态平衡(减震);在空气进、排气口处安装消声器;

② 风机:在风机进(或出)口均带消声器,以减轻设备运转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③ 锅炉排汽:选用低噪声型安全阀机控制阀设备、加装消音器并采取减振措施;

④ 冷却塔、空压机、泵类: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通过基础处理,对振动设备进行减振;

总之,本工程的噪声治理措施能够满足环保要求,厂界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焚烧炉炉渣、飞灰、布袋除尘器更换下来的布袋、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全部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大气污染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焚烧烟气;渗滤液滤池恶臭气体;飞灰接收储存系统粉尘、水泥接收储存系统粉尘、消石灰水泥接收储存系统粉尘、活性炭接收储存系统粉尘。

(1)焚烧烟气

拟建项目焚烧烟气净化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 +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 布袋除尘”的处理工艺,经处理通过一座高80m,内径1.8m的双管集束式排气筒外排。

(2)恶臭气体

垃圾渗滤液废气经池口收集后,废气先经过风机通过管道送至密闭的垃圾库房,再通过锅炉送风机送至燃烧风室均匀配风后进入炉内燃烧。

(3)飞灰接收储存系统粉尘

经库顶袋式除尘器收集后通过高度为15m,内径0.3m排气筒外排。

(4)水泥接收储存系统粉尘

经仓顶袋式除尘器收集后通过高度为15m,内径0.3m排气筒外排。

(5)活性炭排灰接收储存系统粉尘

经库顶袋式除尘器收集后通过高度为15m,内径0.3m排气筒外排。

(6)消石灰排灰接收储存系统粉尘

经库顶袋式除尘器收集后通过高度为15m,内径0.3m排气筒外排。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拟建项目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垃圾倾斜平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100m³/d),采用“预处理+UASB+MBR+UF +STRO”污水处理工艺。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冷却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冷却水系统和石灰浆制备系统,不外排。浓水部分用于烟气制浆,剩余回喷垃圾表面。

除盐水装置排污水与部分锅炉浓水进入排污降温池后,回用循环冷却水等生产工序。

发电机组冷却系统采用闭式循环供水,夏季冷却循环水量1377m³/h(33048m³/d)。为了控制水中钙、镁离子的浓度,需要定期排放一部分循环废水,该废水产生量为2.83m³/h(67.92m³/d),含有少量钙、镁离子,浓水用于出渣机补水、飞灰固化、烟气净化等生产工序。

生活污水进入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XHS-1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工艺。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冷却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冷却水系统,不外排。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地下水污染,提出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  废水收集池、各废水管线等均须采取有效的防渗、防溢流措施,避免废水泄漏到地下;

②  化学品存放区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贮存通则》(GB15603-1995)中的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防腐蚀和防溢流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地下;

③生产区危险废物存放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1)的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水以及防溢流措施,防止危险废物中的污染物渗入地下;

④ 制定地下水常规监测计划,在重点区域包括生产区的污水及事故池、危险废物存放区、化学品存放区以及生产车间;

⑤ 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在发生废水、化学品、危险废物泄漏、溢流等事故时,及早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并在污染核心区采取修复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的迁移和扩散。

4)噪声控制措施

本工程中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为发电机组、冷却塔、泵类及其它配套设施。设计拟采取如下噪声控制措施:

①  发电机组:以玻璃纤维做隔音;安置防音室;调整设备使保持动态平衡(减震);在空气进、排气口处安装消声器;

② 风机:在风机进(或出)口均带消声器,以减轻设备运转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③ 锅炉排汽:选用低噪声型安全阀机控制阀设备、加装消音器并采取减振措施;

④冷却塔、空压机、泵类: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通过基础处理,对振动设备进行减振;

总之,本工程的噪声治理措施能够满足环保要求,厂界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焚烧炉炉渣、飞灰、布袋除尘器更换下来的布袋、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全部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厂址位于泾县琴溪镇马头林场泾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东侧,距离泾县中心11km,距离琴溪镇距离4km。区域地质条件较好,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较好,适宜厂区建设。在资源、原料、燃料、交通运输等方面有诸多优势,供水、排水条件、区域环境敏感因素制约较小。拟建项目实施后各类大气污染物较技改前均有所减少,废水及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固废均能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噪声能够满足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

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宣城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0563-5029060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中咨华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资质:国环评证甲字第1063号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15155972070

电子邮箱:hpgs@huafangroup.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1)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2)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宣城市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3)对拟建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民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的主要事项见所附公众参与调查表。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示时间

项目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宣城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