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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804-00354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金鼎合金铸造有限公司采用无箱造型工艺年产1万吨高压电机铸件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10-11 00:00
《泾县金鼎合金铸造有限公司采用无箱造型工艺年产1万吨高压电机铸件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7-10-11 00:00 来源:县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泾县金鼎合金铸造有限公司采用无箱造型工艺年产1万吨高压电机铸件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1日—10月17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环保局综合管理股。

联系电话:0563-5124297(兼传真)

地    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采用无箱造型工艺年产1万吨高压电机铸件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地  点:泾县琴溪镇

建设单位:泾县金鼎合金铸造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湖北天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采用无箱造型工艺,新建标准厂房1500平方米,购置1.5T中频熔炼炉、震实顶压造型机、无箱造型水平线、铸件砂研磨机、覆膜砂再生设备等专用生产加工、检测设备32台套,完善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完成后,形成年产1万吨高压电机铸件生产能力。

主要环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环境管理

项目施工期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施工,通过设置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密闭,在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和午休时间施工,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不外排;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处理,禁止乱倒;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三、运营期环境管理

(一)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熔化工序产生的烟尘、浇铸工序产生的粉尘、非甲烷总烃以及异味;抛丸、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机械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砂处理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浸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风冷降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浇铸废气通过在浇铸点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砂处理废气通过在混砂工序、扒砂工序、砂处理系统的进料口和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经过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3#排气筒),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4#排气筒);浸漆废气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5#排气筒);未收集的熔化废气、浇注废气、砂处理废气、打磨、机加工废气等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呈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采用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排入琴溪河。

(三)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厂区绿化,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固废。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炉渣、铁屑、废砂、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等。炉渣、废砂和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浇冒口、边角料收集后作为回炉料回用于生产过程;废活性炭和漆渣属于危废,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空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经信委(经信办〔2016〕120号)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