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机关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分别解读《关于泾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泾机险组【2017】1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399号)等文件;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就养老金纳入社保基金发放相关细节及注意事项作了详细讲解,并着重要求各单位要务必做好本单位退休人员信息比对,尽量避免发放工作出现误差。
从11月份开始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分批从基金发放,首批发放单位除学校和卫生系统二级机构的几乎所有县直单位和乡镇政府。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现有退休待遇中符合基本养老金支付条件的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但不符合基本养老金支付条件的如提租补贴,仍由原渠道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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