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经县政府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现将我单位公共服务清单及服务指南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即日起7天内,请以书面、电话或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我单位,并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5101522
邮政编码:242500
通讯地址:泾县行政中心315、317室
电子邮箱:ahjxjrb@163.com
附件:1、泾县金融办公共服务清单
2、泾县金融办公共服务事项指南
泾县金融办公共服务清单
泾县金融办公共服务事项指南
1、银企对接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根据宣城市编委《关于同意泾县设立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批复》(宣编〔2010〕26号)精神、2011年1月31日县编委会议精神和2011年2月12日县委常委会议精神,设置泾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加挂“泾县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一、主要职责(五)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本县重大建设项目的融资工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参与本县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典当等机构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承办机构
县金融办
三、服务对象
在县各类金融机构、各类企业。
四、服务流程
(一)接收:根据全县年度银企对接活动安排,在县各类金融机构向县金融办报送有关材料。
(二)受理:县金融办根据金融机构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筛选。
(三)办理:确定活动签约项目后,通知各有关金融机构。
(四)签约:各有关金融机构按照预定时间、地点及活动议程,参加银企对接活动。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县金融办(泾县政府行政大楼315、317室)
电话:0563-5101522
2、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服务指南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第(十六)条:深入推进地方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实现宣传教育广覆盖,引导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电信、公共交通设施等各类媒介或载体,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广告监测和检查,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封堵涉嫌非法集资的资讯信息,净化社会舆论环境。
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如在报纸上刊登宣传资料等);印制宣传品(如宣传彩页、布袋等),向基层群众发放等。
五、服务时限
即办
免费
3、金融政策知识宣传培训服务指南
(一)《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2015〕17号)第30条:加强宣传培训。编写金融知识通俗读本,定期组织开展金融政策集中宣讲和“送金融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加强金融知识和政策培训。
(二)《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的意见》:九:加强组织领导。(二)加强宣传培训和督查考核。编写金融知识通俗读本,定期组织开展金融政策集中宣讲和“送金融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加强金融知识和政策培训。加强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绩效考核,建立通报制度。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情况报市政府并抄送市政府金融办。
(一)县金融办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宣传重点,拟定宣传培训方案。
(二)组织开展宣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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