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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711-00267 组配分类: 会议开放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11-15 00:00
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5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经研究,定于20171115(星期三)下午14:45,在县住建委10楼会议室召开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1、谋划明年政府工作。

2、县文旅委汇报:《泾县漂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泾县农家乐建设与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县教体局、公安局、卫计委、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国土局、商务局、农委、安监局、住建委、交运局、水务局、林业局、消防大队参加)

3、县行政执法局汇报:1.泾县渣土处置场重新选址有关情况;2.泾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库容扩建工程有关情况;3.《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县委深化改革领导组办公室、组织部、县开发区、人社局、编办、住建委、国土局、林业局、安监局、文明办、交运局、环保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卫计委、公安局、规划局、质检站参加)

4、县科技局汇报:1、《泾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办法》;2、《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3、社区科普馆建设建议。(县委组织部、县开发区、人社局、编办、教体局、泾川镇参加)

5、县林业局汇报: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县委组织部、编办、教体局、经信委、安监局、公安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委、交运局、农委,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卫计委、气象局、金融办、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参加)

6、县商务局汇报:城区新增农贸市场选址意见。(县住建委、规划局、国土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人社局、供电公司、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城镇化公司、创卫办、泾川镇参加)

7、县津补贴领导小组汇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值班费管理工作。(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参加)

8、桃花潭镇汇报:《景区个人建房清查处理实施意见》。(县住建委、国土局、行政执法局参加)

9、县住建委汇报:1.关于桃花潭中路改造工程35KV强电下地的情况;2.桃花潭中路(体育路至财富大道)改造工程设计单位选择、设计费用情况。(县PPP项目办、国土局、行政执法局、城市建设与管理指挥部、供电公司参加)

10、县委宣传部汇报:《绿色泾县》办报思路及与《宣城日报》进行战略合作情况。(县文旅委、广电台参加)

11、县国土局汇报:执行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书相关情况。(县住建委参加)

二、参会人员

孙广东、高真理、刘辉、李季农、李宏武、杨培靖、程礼奎、王厚富。

邀请县人大、政协、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县委宣传部、发改委、公管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领导、县政府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县政府办正、副主任,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外办、法制办、目标办、督办室、信息中心、应急办负责人及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会议要求

(一)请汇报单位印制60份会议材料,于1115日上午9:00前送交县政府办秘书科(609室)。

(二)请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须履行请假手续。

(三)请县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泾县报编辑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