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泾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泾国土资告字[2017]第7号
经泾县人民政府批准,泾县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以下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
编号
地 块
名 称
土地
面积
(㎡)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每次
增价
幅度
竞买
保证金
投资
强度(万元/公顷)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17-18
桃花潭东路与李村路东南角地块
32837.39
批发零售用地
≤2.0
≤40%
≥15%
40
12320
100
10000
/
2017-19
晏公泾川山庄地块
23493.59
住宿餐饮用地
≤1.8
≤35%
≥35%
7050
70
4500
2017-20
原幕桥加油站区域地块
9290.15
商务金融用地
≥10%
4200
50
2600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本次公开出让的三宗地块均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应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土地开发程度和供地条件:⑴净地,土地按现状交付;⑵地块内杆线、管线由竞得人负责迁移;⑶竞得人须保持地块周边原有水系畅通。
3、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清(竞买保证金全部抵付出让价款)。竞得人交清成交价款、契税和相关规费后,方可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4、土地交付:土地在竞得人交清价款后一个月内交付。
5、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实施建设。
二、竞买资格和手续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详见竞买资料)。竞买人除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或人民银行的企业信用报告。安徽省国土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失信惩戒信息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本次公开出让由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办 (竞买资料仅提供电子档,详见:http://www.ahjx.gov.cn/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720870ad09491e8c76d4915出让公告附件)。
三、出让方式
1、地块以总价出让。2、报名竞买者超过三家(含三家),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16时;报名竞买者不足三家,以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16时;挂牌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
四、出让时间、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地点:2017年12月21日10时在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公开挂牌时间、地点:2017年12月21日9时至2017年12月30日16时在泾县国土资源局;挂牌揭牌时间、地点:2018年1月2日10时在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五、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帐户
联系人:李庆 邓妮 王陈芳 联系电话:0563-5123237;0563-5124212
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国土资源局、泾县桃花潭东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单位: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安徽泾县铜源村镇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号:20000327748510300000018
中国工商银行泾县支行 账号:131708901920012094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泾县支行 账号:100230061890010001
泾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