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监督保障> 工作推进
索引号: 003257952/201712-00603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秘〔2017〕217号
发布日期: 2017-12-01 00:00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1 00:00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政办秘〔2017217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

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宣政办秘〔201721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开展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二、考评内容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考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内容。

(一)主动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

(二)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申请渠道,答复规范性、信息公开救济情况等。

(三)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务公开培训与考核,日常工作推进及问题整改情况,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加分项)。

三、考评环节

考评工作设定为专业机构测评、日常考核和双向互评等3个环节。

(一)专业机构测评

权重:40%

测评时间:2017121日——20171220

测评方式:专业机构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年度考评内容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独立开展测评。

(二)日常考核

权重:20%

测评时间:全年。

测评方式:县政务公开办根据全年省市政务公开办交办任务和县政务公开办组织完成的工作,考核各单位响应任务情况、完成工作情况、被上级政务公开机构通报情况(扣分项)合成形成日常考核得分。

(三)双向互评

权重:40%

测评时间:2018110日——2018210日。

测评方式:由县政务公开办牵头,组织全县承担政务公开任务的单位进行互评,综合评定得分。

四、考评结果运用

县政务公开办在考评结束后,汇总得出各考评单位得分,考评结果计入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应分值。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对照2017年政务公开网上测评表,围绕考评内容,认真开展自评,实事求是地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并于1220日前报送加盖公章的书面总结至县政务公开办。

联系人:李明青;联系电话:5102615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评,及时固定数据采集、得分情况和扣分依据,做到数据可核实、考评可操作、过程可查询、结果可运用,确保考核结果经得起检验和推敲。

(三)严明考评纪律,各承担考评任务的单位要对测评、考核过程和结果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考评成绩。

 

附件:1.2017年度全县政务公开考评对象

2.2017年度政务公开网上测评表

 

 

 

2017121

 

附件1

 

2017年度全县政务公开考评对象

 

泾川镇、云岭镇、茂林镇、榔桥镇、桃花潭镇、丁家桥镇、黄村镇、蔡村镇、琴溪镇、昌桥乡、汀溪乡

监察局、发改委、物价局、教体局、科技局、经信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委、执法局、交运局、农委、水务局、林业局、商务局、文旅委、卫计委、审计局、国土局、统计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县开发区、政务中心、档案局、扶贫局、招商局、粮食局、供销社、广电台、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气象局、信访局、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