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新闻发布> 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
索引号: 003257952/201712-00856 组配分类: 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2017年度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12-21 00:00
泾县2017年度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12-21 00:00 来源:县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环保新闻发布会.jpg

 

一、发布会主题: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二、发布单位:泾县环境保护局

三、发布会时间:2017年12月19日上午9:00

四、发布会地点:县环境保护局五楼会议室

五、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新 闻 发 布 主 要 内 容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衷心感谢新闻媒体对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高度关注,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2017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突出“生态泾县、绿色发展”主基调,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大力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评选,突出大气、水和土壤环境整治,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年来,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质状况总体优良,全县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均保持在Ⅲ类标准以上,出境断面水质达Ⅱ类标准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城区总体空气质量级别为二级,空气状况为良,截至目前,城区空气环境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5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88.3%。

一、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1.持续开展“洁气行动”。继续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泾县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项目108个,修订完善《泾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面完成黄标车、老旧车辆淘汰任务。狠抓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开展了电机、铸造、泵阀行业VOCs治理和石粉加工企业粉尘专项整治。推进工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程,工淘汰29台工业燃煤设施。完成城区重点区域67户餐饮单位的餐饮油烟整治。启动矿产品加工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已完成18家322省道沿线企业环境整治;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启动蓝天卫视数字工程,建成城区及3个乡镇的负氧离子自动监测点。加强多部门协同配合,联动开展渣土运输、道路施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管治等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2.全面实施“洁水行动”。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3个,铺设丁家桥镇书画纸产业园污水管网1.6公里;乡镇集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已纳入PPP项目,即将全面开工建设。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乡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定期监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按期在县政府网站公布;会同芜湖市和旌德县环保局开展水质联合监测22次。开展全县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专项检查和扬子鳄自然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完成造纸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同时,配合水务局,认真开展“河长制”工作,出台河长制7项工作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编制“一河(库)一策”方案并已通过审查。配合农委,按《泾县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户)关闭搬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了28家畜禽养殖户的关闭工作。县城区备用水源地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其它各承担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单位也按照任务分工有序进行。

3.大力推进“洁土行动”。以政府名义印发了《泾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进行核实;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并已通过专家审查。

4.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6年我县被国家环保部授予了“国家生态县”光荣称号,全县9个乡镇达到了国家生态乡镇标准;2016年下半年进一步提档升级,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评选工作。2017年申报中央、省、市农村环保专项资金4个项目,均已完工。加快推进乡镇、村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共建成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1座,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4处。

二、加强环境保护监管的具体措施

(一)强化源预防,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

我局结合安徽省主体功能区划、县总体规划和行业规划要求以及《关于加强县域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严格审批建设项目,全面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度,帮助12户铸造企业完善了环评手续。截至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57个,其中报告书类16个,报告表类41个;协助企业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类项目备案21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项目11个(包括部分厂房验收);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3个。

(二)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

按照环保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要求,上半年开展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27家造纸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工作。下半年督促指导隆鑫铸造、华恒建材和天恒农化等3家企业规范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申领排污许可证。

(三)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隐患排查整治。

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环保部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导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及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违法开发建设活动整改;整治纳污坑塘和“散乱污”企业,突出抓好饮用水源地、化工企业、重金属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企业486余家次;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290份,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47个;对26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共罚款169.6万元,实施查封措施4起,停产整治6起,实施限产整治措施1起,关停取缔6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14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起,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40家。受理处理环境信访投诉190件,征收排污费132余万元。

三、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在皖督察期间,我县共收到批转信访件20件,均按环保督察要求,及时认真办理,全部按时办结,责令整改企业26家(其中停产整改23家),取缔加工户4户,立案处罚7家,共罚款59万元;约谈企业负责人18人,问责6人;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案件3件。另完成了2016年省第六环保督察组反馈的3个突出问题整改,并经省环委会办公室认可销号。

四、县环保局下一步工作安排和举措

(一)完成3个目标。

  1. 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评选目标。
  2. 完成2018年市对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任务。
  3. 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目标。

(二)提高三个质量。

1、提高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确保空气质量考核任务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和优良天数比例3项指标均达到考核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优。

2、提高水环境质量。确保地表水青弋江泾南交界断面水质达Ⅱ类;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定达到100%。

3、提高城区声环境质量。合理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和禁鸣区域。

(三)打好四场战役。

1、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泾县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方案》,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2、打好环境监管持久战。持续开展环保“双随机”检查、“绿剑行动”等各类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辖区内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环境执法监管,保持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3、打好环保督察阵地战严格对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环保部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导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4、打好环保宣传提升战。以“5·18”泾县生态日、“6·5”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为载体,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和环保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发布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信息。………

在此,特别感谢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监督!环境保护工作人人有责,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致力“四个泾县”建设、将泾川大地打造成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气更爽的生态文明建设“泾县样板”。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