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泾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预算控制数)
合 计
1560
因公出国(境)费
20
公务接待费
71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3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650
公务用车购置费
180
二、2018年泾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县县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公务接待费7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5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650万,公务用车购置费180万)。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0万,与2017年预算持平,原因为预计2018年出国人数人次持平。主要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泾县县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5〕16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71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0万元,下降2.7%,下降原因为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县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泾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泾县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830万元,比2017年决算减少20万元,下降2.35%,减少原因为控制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车数量减少,且严格按制度控制使用范围和支出。主要用于保留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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