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泾县步步童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双步步童儿童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12日—3月16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环保局综合管理股。
联系电话:0563-5124297(兼传真)
地 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年产5万双步步童儿童鞋项目
地 点:泾县经济开发区桃花潭东路燕青科技园
建设单位:安徽泾县步步童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合肥市斯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租赁生产厂房一层,购置生产加工设备50台,配套建设变配电、给排水、消防、安全、环保等辅助设施。
主要环保护对策措施:
(一)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胶、粘合、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烘干室为封闭工作,烘干室VOCs经收集后引至UV 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再经1 根15m高排气筒外排,烘干工序VOCs 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3-2014) 中对应的标准值要求。
(二)废水。采用雨污分流,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泾县污水处理厂,经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青弋江。
(三)噪声。噪声主要为下料机、缝纫机、涂胶烘干流水线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包括;废边角料、废缝纫线、废紫外灯管、废胶桶、废过滤棉、废机油和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缝纫线和废紫外灯管收集后由物资单位回收处理;废胶桶、废过滤棉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暂存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17〕217号)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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