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厂内70t电炉、80t精炼炉、连铸、轧机等炼钢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泾县隆鑫铸造有限公司优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泾县隆鑫铸造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泾县隆鑫铸造有限公司优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泾县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路1号
建设规模:技改前后炼钢产能均为50万吨/年,不发生变化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受泾县隆鑫铸造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泾县隆鑫铸造有限公司优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评单位将在接受委托后,对该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踏勘、调研,并收集有关材料,并在此基础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概述
(2)总则
(3)现有项目概况
(4)项目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②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③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④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2)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泾县隆鑫铸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0563-5258888; 邮箱:59749427@qq.com。
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巩工;联系电话:025-83686096-1206;
邮箱:jgong@njuae.cn。
泾县隆鑫铸造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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