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董海燕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丽森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吴震雷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顾震宇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汪宁胜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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