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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806-00197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2018年5月18日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5-21 00:00
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2018年5月18日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8-05-21 00:00 来源: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决定任命:

卫  彤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桂祖凌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吴国安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丁荣中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胡  晨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丁仕海同志为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广电新闻出版局)主任(局长);

曹  斌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方  臻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胡小诚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殷红波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彭栋青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潘天昭同志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王  勇同志的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桂祖凌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丁荣中同志的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秦学玲同志的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广电新闻出版局)主任(局长)职务;

万伙顺同志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卫  彤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