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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811-01183 组配分类: 政务公开学习资料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宣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宣政办秘〔2018〕140号
发布日期: 2018-08-10 00:00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宣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0 00:00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政办秘〔2018140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宣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宣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81

 

 

 

 

 

 

 

2018年宣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抓好《宣城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下称“五公开”),以市、县、乡三级政府和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试行)为抓手,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为契机,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发挥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改革的重要作用。

一、着力推进“五公开”

(一)在行政机关办文办会程序中严格落实“五公开”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市、县、乡三级政府及其部门办文办会程序中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在公文属性确定和决策制定、执行过程及决策落实结果公开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操作规程,形成政府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常态化机制。

(二)切实做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进一步发挥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活动情况作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作用,根据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确定需履行公众参与程序的文件,决策前采取座谈讨论、咨询协商、民意调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听证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决策中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代表列席相关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决策后做好宣传解读,认真做好政策执行效果第三方评估工作,并将执行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对决策效果和执行结果的监督。

二、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三)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做好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方面信息公开;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公共体育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及公开标准,优化公开渠道,开设专题专栏,汇聚各环节公开主体的公开信息,实现“一站式”公开。

(四)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防控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脱贫攻坚、基本公共服务、脱贫攻坚工作、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等相关领域政府信息,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惠民亮点传递给公众和企业,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客观及时发声。

(五)做好市政府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根据市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分解,逐项明确公开要素,细化公开目录和内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社会公众和企业法人关注的热点内容,助力现代化“四个特色之城”建设。

三、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试点工作

(六)开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试点示范活动。认真抓好宁国市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全环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和平台建设、制度建设等开展试点示范活动,在公开机制、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和公开效果上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形成品牌示范效应,做好试点工作中期评估准备工作,力争在国家验收考核中交出满意的答卷。扎实推进其他县区试点工作,力争取得好的成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的试点任务和时间进度,编制高质量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通过试点实现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提升。

(七)开展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和平台升级工作。根据省里部署,修订完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丰富完善公开领域和公开内容。加快推进宣城市政务公开网改版升级工作,运用“互联网+”思维,打造一体式政务公开平台。

四、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八)多措并举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解读编写、审签、发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作用,灵活运用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持续提高形象化、可视化、通俗化解读材料比重,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完善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提高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的回应速度和效果,引导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主动发声,灵活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方式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九)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做好专题解读回应工作。各县市区要重点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重要政策举措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利民惠民措施,加强解读与回应,扩大政策知晓面,助力政策落地生根。要结合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做好惠企利民政策集中发布,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对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助推作用。

(十)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宣城市新闻发布提质增效方案》,继续推进新闻发布“4·2·1+N”工作机制落实,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民生事项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程序、提高发布频次。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方式,主动向社会公众推送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进展、突发事件应对、权威解读回应等公开信息,主动引导社会舆情、增强公开效果。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作用,持续扩大政策知晓面,助推政策落地生根。

五、强化组织保障

(十一)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突出问题。各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针对日常监测和年底考核中发现的政务公开工作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落实,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2018年底前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监督。各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定期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督察,特别是加大对薄弱地区和单位的督促指导力度,做好问题反馈和整改提升,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继续委托专业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开展常态化测评工作,不断完善考核指标,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全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一、着力推进“五公开”

 

 

 

 

 

 

 

 

 

 

 

 

 

 

 

 

 

 

 

 

一、着力推进“五公开”

 

 

 

 

 

 

 

 

 

(一)在行政机关办文办会程序中严格落实“五公开”要求

1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市、县、乡三级政府及其部门办文办会程序中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在公文属性确定和决策制定、执行过程及决策落实结果公开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操作规程,形成政府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常态化机制。

市政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全年

(二)切实做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

2

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进一步发挥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活动情况作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作用,根据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确定需履行公众参与程序的文件,决策前采取座谈讨论、咨询协商、民意调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听证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决策中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代表列席相关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决策后做好宣传解读,认真做好政策执行效果第三方评估工作,并将执行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对决策效果和执行结果的监督。

市政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全年

(三)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三)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3

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市政府办,市直各单位

全年

4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市编办,市直各单位

全年

5

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市政府督查室,市直各单位

全年

6

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直各单位

全年

7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市工商质监局,市直有关单位

全年

 

 

 

 

 

 

 

 

 

二、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二、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四)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四)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8

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贯彻落实,认真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征管办、市国土局、市住建委等

全年

 

9

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做好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方面信息公开。抓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贯彻落实,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构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牵头、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等

全年

 

10

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抓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贯彻落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社会福利、食品安全、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公共体育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市扶贫办、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等

全年

(五)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11

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防控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脱贫攻坚、基本公共服务、脱贫攻坚工作、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等相关领域政府信息,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惠民亮点传递给公众和企业,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客观及时发声。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住建委、市扶贫办、市环保局等

全年

(六)做好市政府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12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根据市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分解,逐项明确公开要素,细化公开目录和内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社会公众和企业法人关注的热点内容,助力现代化“四个特色之城”建设。

市直各单位

全年

13

抓好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贯彻落实,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制定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

市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全年

14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市政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全年

三、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试点工作

 

(七)开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试点示范活动

15

认真抓好宁国市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全环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和平台建设、制度建设等开展试点示范活动,在公开机制、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和公开效果上大胆探索创新,努力形成品牌示范效应,做好各地试点工作的中期评估和验收工作,力争在国家验收考核中交出满意的答卷。

市政务公开办,宁国市人民政府

全年

16

扎实推进其他地区试点工作,力争取得好的成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的试点任务和时间进度,编制高质量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通过试点实现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提升

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全年

(八)务公开基本目录和平台升级工作

17

根据省里部署,修订完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丰富完善公开领域和公开内容。加快推进宣城市政务公开网改版升级工作,运用“互联网+”思维,打造一体式政务公开平台。

 

市政务公开办,市直各单位

全年

 

 

 

 

 

 

 

 

 

 

四、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四、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九)多措并举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

 

 

 

 

(九)多措并举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

 

 

 

 

 

 

 

 

 

 

(九)多措并举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

 

 

 

 

18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解读编写、审签、发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全年

19

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工作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全年

20

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作用,灵活运用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持续提高形象化、可视化、通俗化解读材料比重,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全年

21

进一步完善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的回应速度和效果,引导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主动发声,灵活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方式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直各单位

全年

22

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市信息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直各单位

全年

(十)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做好专题解读回应工作

23

各县(市、区)要重点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重要政策举措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利民惠民措施,加强解读与回应,扩大政策知晓面,助力政策落地生根。要结合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做好惠企利民政策集中发布,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对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助推作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金融办、市扶贫办、市环保局、市卫计委等

全年

(十一)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

24

出台《宣城市新闻发布提质增效方案》,继续推进新闻发布“4·2·1+N”工作机制落实,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民生事项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程序、提高发布频次。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方式,主动向社会公众推送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进展、突发事件应对、权威解读回应等公开信息,主动引导社会舆情、增强公开效果。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作用,持续扩大政策知晓面,助推政策落地生根。

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新闻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全年

 

 

 

 

 

 

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十二)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25

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组织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探索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市信息办,市直各单位

全年

(十三)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26

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市信息办,市直各单位

全年

(十四)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27

针对群众反映的政务热线号码过多、接通率低、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行全面清理,加快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年底前将清理整合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除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的原则上要整合到统一的热线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务公开办、市直有关单位

全年

(十五)推动政府公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8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要求,在办好政府公报纸质版的基础上,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有序开放政府公报数据。完善市政府部门向市政府公报报送文件工作机制。推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

市政府办,市直各单位

全年

 

 

六、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六、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9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市政务公开办,市直各单位

全年

(十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30

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全年

(十八)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31

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各县市区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编办、市教体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旅发委、市卫计委、市住建委、市人社局等

全年

七、强化组织保障

 

(十九)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3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突出问题。各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针对日常监测和年底考核中发现的政务公开工作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落实,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2018年底前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全年

(二十)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监督

33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定期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督察,特别是加大对薄弱地区和单位的督促指导力度,做好问题反馈和整改提升,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继续委托专业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开展常态化测评工作,不断完善考核指标,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