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26.0
21.8
因公出国(境)费
16.0
13.6
公务接待费
5.0
3.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预算的83.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原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3.6万元,占62.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万元,占16.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5万元,占20.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6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3.6万元,增长的原因是根据省政府外事办批复,县领导外出招商批次人数于上年相比有所增长。2017年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累计出国(境)3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了《宣城市市直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09〕156号)、《宣城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5〕499号)等相关规定。 2.公务接待费支出3.7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5.23万元,下降58.57%,下降的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原则。2017年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接待共35批次,29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有关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以及招商引资等公务往来支出安排。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1.42万元,下降87.47%,下降的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保有量。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工作需要。2017年底,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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