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会主题:介绍《宣纸保护和发展条例》
二、发布单位:泾县人民政府、泾县经信委
三、发布会时间:2018年9月11日下午
四、发布会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五、发布会主要内容:介绍《宣纸保护和发展条例》主要内容及起草说明,宣纸知识纳入学校素质教育、《条例》的亮点。
六、发布会出席人员: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泾县公安局局长冯晓尧,泾县经信委主任曹斌,宣城市人大法工委徐超纲,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曹斌。
七、发布会参加媒体:《安徽日报》、中安在线、《宣城日报》、泾县广电台、泾县政府网、泾县新闻网、《绿色泾县》、泾县手机新闻等新闻媒体和县内泾县论坛、百姓论坛、等自媒体。
八、发布会议程:泾县人民政府、泾县经信委发言人分别介绍了《宣纸保护和发展条例》的主要内容及起草说明;宣城市人大法工委、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从宣纸知识纳入学校素质教育、《条例》的亮点等方面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宣纸保护和发展条例》于2017年12月26日宣城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2018年3月30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宣纸保护和发展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监督和管理的新阶段。《条例》共六章四十五条,包括总则、保护和传承、创新和发展、监督和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它的颁布和施行,旨在以立法的形式,加强宣纸传统制作技艺的传承,促进宣纸创新和发展,保护区域文化特色,促进宣纸传统制作技艺传承人的培养,提升宣纸产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市人大法工委
(市媒提问)
问:我们注意到《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引导中小学校将宣纸知识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开展相关教育活动。
鼓励和支持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宣纸制作工艺专业课程,对有志从事宣纸行业的学生进行专业培养。”
请问将宣纸知识纳入学校素质教育有没有法律依据?
答:我们泾县是宣纸之乡,名声在外,但相对而言,作为教育阵地的中小学,关于宣纸知识的教育学习却少之又少,开展宣纸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将切实增强宣纸文化发展的后劲,也有利于宣纸之乡的扬名和传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
参照: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市政府法制办
(县媒提问)
请问《条例》最大的特点是什么或者说有什么亮点?
答:我们认为有两个方面:
一个是从事物发展的角度,规定了可以设定宣纸保护区,从源材料等方面加强保护,推动了宣纸产业的长效发展。《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对宣纸产业集中的特定区域,泾县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宣纸文化生态保护区,制定专项保护规划,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
另一个方面是从人文角度,设置了宣纸工匠等荣誉称号,保护匠人的利益,有利于宣纸生产技艺攀升和传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对长期从事宣纸及其主要生产工具制作且技艺精湛、成就显著的人员,由相关行业协会组织评审,并经泾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可以授予宣纸工匠或者宣城工匠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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