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1.2
0.61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泾县民族宗教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来人接待批次及人次,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民族宗教局本级支出,泾县民族宗教局无下属二级机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泾县民族宗教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0万元,占5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无增减变化。2017年泾县民族宗教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69万元,下降115%,下降的原因是减少来人接待安排。2017年泾县民族宗教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4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乡镇联系工作和市局调研以及接待外地民宗局调研教职人员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底,泾县宗教局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泾县民族宗教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 jx_mzz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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