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泾县三百里农业循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规模化猪场大中型沼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0日—10月16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环保局综合管理股。
联系电话:0563-5124297(兼传真)
地 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规模化猪场大中型沼气建设项目
地 点:泾县琴溪镇马鞍村
建设单位:安徽泾县三百里农业循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北京中地泓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在原厂址内新建钢筋混凝土及砖混结构厌氧发酵池180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及砖混结构储肥贮存池300立方米,沼气储气罐及净化脱硫配套设施300立方米,以及管道、灶具等配套设施制作安装。
主要环保护对策措施: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本项目通过膜加盖设施并喷洒生物除臭剂以减少恶臭污染物的排放,同时对场区进行合理布局、设置绿化带、加强生产管理。通过植物的屏蔽吸收减少恶臭程度,还应保持场地清洁,定期进行清洁处理,并及时将沼液转移利用,防止由于沼液堆积产生更多恶臭污染,确保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水主要为沼气厌氧发酵系统产生的沼液,作为农家肥使用,不外排。
3、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沼渣和员工生活垃圾。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拟建项目沼气厂内的集污池、沉砂池、沼液池等均需采用HDPE防渗膜进行地面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沼渣作为有机肥料使用。生活垃圾经厂区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17〕34号)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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