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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金融信贷惠民生助脱贫新闻发布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2-02 00:00
金融信贷惠民生助脱贫新闻发布
发布时间:2018-12-02 00:00 来源:县金融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金融信贷惠民生助脱贫

 

今年以来,泾县把实施扶贫小额信贷作为解决贫困群众发展生产、促进就业、增加收入、稳定脱贫的重要举措,通过完善风险补偿金、优化贴息流程、发挥保险作用等方式,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发展需求、有贷款意愿、有还款能力或还贷措施的贫困户获得精准扶贫小额贷款,有效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收入,早日摆脱贫困。截至目前,泾县已拨付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1806.35万元,贴息资金485.41万元,惠及全县34个贫困村、108个非贫困村、4789户,贫困户获贷率40.67%。

泾县根据贫困户的家庭劳动力、家庭收入、社会信用度三项指标,按照村级评议、乡(镇)审查、县级审核的程序确定贷款对象,为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基准利率、财政贴息的精准扶贫小额贷款,确保有劳动能力和贷款意愿的贫困户和脱贫户“应贷尽贷”。推广户贷户用自我发展、户贷户用合伙发展、户贷社管合作发展、户贷社还合营发展等“一自三合”模式,采取集中办理、集中签约、集中审批、集中投放的方式快速投放扶贫小额信贷,极大地提升了工作效率。

除贫困户个人直接贷款“户贷户用”外,泾县还结合“农村三变改革”、“三乡工程”和乡村振兴等“五大会战”,采取“贫困户+合作社”抱团发展模式,将“劝耕贷”产品融入到扶贫小额信贷中,依托合作社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及第二、三产业,走抱团发展之路。同时,采取“合作经营+劳务、资产租赁+劳务、订单农业、托管代养”等模式,鼓励贫困户带资参与企业合作经营或入股企业,并参与企业务工就业,与企业结成联股联利共同体,实现股份到户、利益到户、收益到户,股金薪金脱贫。

泾县坚持“旬调度、月通报”制度,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虚列、虚报、冒领、套取、挪用贫困户贷款和风险补偿金、财政贴息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