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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市场监管局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通稿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2-03 00:00
市场监管局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通稿
发布时间:2018-12-03 00:00 来源:县市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通稿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1日)

女生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我县2018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圆满完成。借此机会,谨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崇高的问候,向所有关心消费维权事业的社会各界和新闻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有关情况予以发布,并非常乐意与参加新闻发布会的记者朋友们就感兴趣的话题进行交流。

一、2017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一)消费维权基本情况

2017年,县市场监管局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整合维权资源,切实加强12315体系建设,努力将12315打造成“为民服务”热线,扎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全年受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382件(其中投诉239件;举报19件;,咨询113件;其他问题11件),接线率、处理率、办结率均为100%,在全部382件投诉举报中,电话受理投诉举报86件,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受理投诉举报147件,受理来人投诉举报2件,市局转办投诉举报24件;办理12345市长热线转办件12件;12345县长热线转办件15件;政民互动11件。县消保委受理投诉101件,通过对投诉举报线索的调查处理,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5万余元,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受理消费投诉量分析,根据商品服务中类统计全县2017年度投诉量居前十位的依次是:家居用品;文化、运动用品;食品;烟、酒、饮料;卫生用品;服装鞋帽;装修建材;交通工具;宠物及宠物用品。

按照消费投诉性质分析:全县2017年投诉中属广告问题的139件,占投诉总量的58.16%;属合同问题35件,占投诉总量的14.64%;属质量问题32件,占投诉总量的13.39%;属售后服务问题的10件,占投诉总量的4.18%;属安全问题的4件,占投诉总量的1.67%;属不正当竞争及限制竞争问题的1件,占投诉总量的0.42%;属其他问题的18件,占投诉总量的7.53%。

2017年我局受理食品类投诉174件,办结率100%。

 (二)开展执法办案、打假专项行动、产商品质量抽检。

1、执法打假情况:2017年,我局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案件 141 件,罚没款90.4 万元。两节打假卓有成效,在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局共查获查获各类假酒887瓶、假冒脑白金6提、冒牌阿尔卑斯糖果90公斤、大米4300公斤、其它类食品61袋,家用电器3台,不合格电动车14辆等。

2产商品质量抽检情况: 2017年,我县流通领域商品开展抽检(包括省抽、市抽)共201组,其中合格173组、不合格28组,范围包括农资、成品油、石油液化气、建材、家电、成人服装、电动自行车;对不合格商品均作立案处罚,共立案24件,案值16.1万元,罚没款18.2万元。

2017年,我县开展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共计10大类159组(其中国抽36组、省抽104组、市抽19组),其中合格158组、不合格1组,合格率99.4%,为我县历年之最好结果。

上述成绩的取得,源自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源自于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和支持,源自于全县市场监管人的共同努力。

二、2018年全县消费维权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围绕消费者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新消费、日常消费、农村消费、老年消费为重点,积极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完善消费维权平台,加强消费环境建设,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发展。

1、继续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推进12315、12331、12365规范化建设,认真受理、及时处理消费投诉,推进消费维权关口前移。

2、创新监管方式,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做好汽车销售与服务、农村商品、儿童用品、网络商品专项整治活动。

3、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倡导品质消费,营造品质消费氛围。

4、积极宣传国家消费维权新政策,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的消费信息,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能力。

5、继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把创建活动作为强化市场主体责任的有效载体,提升创建的规范化水平,使消费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提升消费信心。

6、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组织城乡消费者开展消费调查、消费评议等活动。

7、重点关注老年、农村消费群体,促进消费维权平衡发展、充分发展。

8、强化消费教育引导,积极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综合利用各种手段,进一步做好受理投诉工作,提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化解矛盾于萌芽状态。

9、充分发挥消保委作用,积极开展有特色、受欢迎的群众性消费教育引导活动,创造性地履行公益监督和社会服务职能。

三、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的含义及县市场监管局围绕年主题准备开展哪些工作?

“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二是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三是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强化消费维权工作,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围绕年主题,我局成功地开展以下活动。

1、3月12日,组织召开了县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暨“3·15”活动工作会议;

2、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执法专项行动。

3月上旬,对全县旅行社市场开展了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整治侵害游客合法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优质旅游发展,共检查旅行社12户。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立案3件,查获假冒“脑白金”6提。

3、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

3月13日下午,我局会同公安局、烟草专卖局在泾县垃圾处理站,对2017年查获的名烟名酒、奶糖、服装、床上用品、电线、胶水等假冒商品,问题食品,过期失效药械进行了集中销毁。此次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货值达40余万元。

4、开展“12315五进”活动。

3月14日下午,县市场监管局走进泾县第二个淘宝村--丁家桥镇小岭村,为该村电商举行了12315联络站授牌仪式。3月15日,榔桥市场监管所联合榔桥街道社区,在社区内开展了“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的3.15主题宣传活动,现场为社区居民讲解消费维权知识。

5、在县委宣传部支持下,《绿色泾县 “3·15”特刊》出刊,编印了4000份,公布泾县2017年度十大维权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介绍消费维权知识,于活动期间在全县发放。

6、3月15日,在苏红广场举办了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市场监管所在相关乡镇也以设立咨询台、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并在桃花潭镇、云岭镇举办了《食品安全、放心消费》专题培训班2期。根据本局统一安排,各相关单位、县城部分经营户通过LED电子屏幕,滚动播出了“3·15”活动标语、口号;电信、移动短信平台还向广大群众发送了“3·15”活动标语、口号。

7、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

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从今年1月起,以“让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目标,我局会同县消保委广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大力实施“十百千”工程(即评选认定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十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百家,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千家)。

“十三五”期间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中的各类商品和服务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明显提高,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满意度显著提升,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消费环境明显改善,全县主要消费品竞争力显著增强。在此基础上,总结创建经验,完善长效机制,在2020年把泾县建设成为全省放心消费示范县。

消费维权工作,是旅游提质大会战、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事关泾县对外形象。人人都是消费者,消费维权永远在路上,我们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行。衷心感谢大家参加本次交流。热忱欢迎广大新闻界的朋友一如既往地理解、关心、支持并监督县市场监管局的工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