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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刘四新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文号: 泾政人〔2018〕26号
发布日期: 2018-11-15 00:00
关于刘四新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5 00:00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刘四新同志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黄家龙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彬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俞泾隆同志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佘学军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程益民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翟荣辉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肖军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城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王烩祥同志任县农业委员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鲍传旭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广电新闻出版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唐媛媛同志任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广电新闻出版局)副主任(副局长),免去其黄田景区管理处(黄田古建筑群管理所)副主任(副所长)职务;

方祥生同志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建钢同志任县水务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章俊同志的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金官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方毅同志的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广电新闻出版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