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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812-00475 组配分类: 卫生监督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2018年下半年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2-18 00:00
2018年下半年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8-12-18 00:00 来源:卫计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 行政许可

全年受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申请184件,审批及发放卫生行政许可件184件,承诺期限内行政许可审批办结出件率达100%。

(二) 行政处罚

2018年共实施卫生行政处罚22起(其中:公共场所12起、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起、医疗机构及传染病 9起)。

(三)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完成公共场所“四小”行业专项整治,结合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以城区公共“四小”行业为重点,对城区各路段进行认真调查摸底,重点检查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亮证经营、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卫生设施、消毒措施、信誉度公示、病媒防治和控烟工作制度等。

2、开展公共场所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国家抽检工作,全年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下达我县公共场所90户,目前已全部完成,对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检测结果不合格的经营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监督抽检结果按要求及时进行了网上公示。

(四)饮用水卫生及涉水产品安全监督

1、完成2018年国家下达饮用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工作任务。

2、完成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现状调査项目工作。根据国家卫计委安排我县为安徽省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现状调査试点县,按照国家卫计委及省卫计监督局要求对全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现状开展调査,彻底摸清我县农村供水现状,县目,全县共有农村集中式供水(农饮民生工程)113户,均日供水百吨以下。

3、依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分别于丰水期、枯水期对县自来水厂和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常规水质检测,全年共抽检水样54份,其中市政供水采样检测21份,乡镇集中式供水33份,在开展常规水质采样检测的同时利用现场快速检测仪器对消毒剂余量和浑浊度等指标监测100余项/次。

(五)学校卫生与传染病防治监督

1、完成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共74所进行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学校教学及生活环境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其中检查中学24所 (含高中3所,九年一贯制12所)、小学16所,托幼机构34所。并对40所学校的教学生活环境进行检查、监督,其中对8所学校的教室人均面积、采光照明、课桌椅高度、噪声等进行抽样监测。

2、完成国家下达的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联合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派驻所开展结核病宣传。

3、在全县开展了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和“护卫健康三号行动”婴儿纸尿裤专项执法检查。同时,开展了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和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及单采血浆站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4、完成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对54户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综合评价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22户医疗机构开展了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六)医疗机构监督

1、开展了中医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对5户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了传染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下达整改意见5份。

2、开展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组织召开了由县网宣办、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打击非法行医联席会议,商讨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相关工作,并对2家县级医院和22户生活美容机构开展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的巡查;完成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抽检“双随机一公开”第一次国抽工作任务。

(七)放射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监督

1、开展全县放射诊疗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县16个医疗卫生单位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变更、校验工作进行检查和全县48名在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2、完成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并对全县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行检查。同时,对8所医疗卫生单位放射科室的新、改、扩建项目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对其他正常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放射防护及设备性能检测工作。

3、对职业健康体检单位按照要求对许可范围、从业人员资质、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等进行督查。同时,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卫生知识宣传。

(八)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1、制定年度方案。在县卫计委《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评细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工作情况,印发了《2018年泾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执行方案》。

2、加强培训,提高协管员业务水平。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上半年,共举办两期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重点就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现状调查、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培训。

3、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督导,每季度对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九)法制宣传与信息管理工作

1、积极参加县内各项法制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法制宣传氛围,全年共制作创卫宣传栏6期,加大对社会各界的卫生法律知识宣传知晓度,利用3.15、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农村饮水安全邀你行等活动开展街头宣传,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知法、用法、自觉守法意识。

2、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做好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国家信息报告平台及培训平台,及时查看业务平台更新数据,加强卫生监督员对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视。同时及时处理解决县级协管信息系统出现的问题。积极配合县政府信息中心要求对双公开信息汇总、饮水监测季度信息、双随机检查结果等进行公开。

3、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监督员执法行为,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从三个方面对执法过程进行了完善:一是建立相关制度,完善硬件设施。我局在原有3台执法记录仪的基础上新购置15台,确保每个科室配备2台,每个乡镇1台。做到执法有理有据。二是规范执法过程,在执法过程中,监督员必须佩戴、使用执法记录设备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并对询问调查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三是妥善处理执法记录仪记录的音像资料。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执法记录仪记录的音像资料,按照记录时间、执法类别等项目分类存储,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