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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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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820X/201901-00015 组配分类: 其他权力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1-16 00:00
泾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
发布时间:2019-01-16 00:00 来源: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樱子2018年7月27 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汪小合,位于泾县泾川镇泾县泾川镇环城南路39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王樱子名下。联系电话:0563-5122593

不动产权证书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公告到期日

备注

泾房权(完全)字第7404号、泾国用(2010)第1179

汪小合

王樱子

房屋、土地

泾县泾川镇环城南路39号

2019年2月3日

住宅

 

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