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权清办《关于做好我县2018年清单体系调整修订工作的通知》(泾编办【2018】19号)要求,现将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修订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13日---19日。在此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县安监局办公室反映。逾期不反映,视为无意见。联系人:马健,联系电话:5031543,邮箱:majian5080@163.com。
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修订本)
序号
事项名称
(牵头)实施机构
类别
1
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泾县安监局、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主动类
2
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
综合安全监管股、矿山安全监管股、危化品安全监管股
3
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4
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活动
5
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咨询电话服务
办公室
申请类
6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公布
综合安全监管股
7
出具拟上市(挂牌)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情况证明▲
8
出具安全生产情况证明▲
9
安全生产合格证书遗失补证、损毁换证
矿山安全监管股、危化品安全监管股
10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补发
危化品安全监管股
11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补(换)发
12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补发
13
受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注:1.本表与调整修订申报表一并报送; 2.(牵头)实施机构填写机关股室或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3.类别按依申请类、主动类填写,依申请类为行政相对人发起;主动类为行政机关发起。 4.县乡村统一目录中依申请办理事项的具体名称原则上不能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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