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泾县云岭镇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泾国土资〔2019〕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泾县云岭镇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由你局依据该出让方案,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泾县云岭镇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
2019年 3月26日
附件
泾县云岭镇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
编号
地 块
名 称
土地
面积
(㎡)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每次
增价
幅度
竞买
保证金
投资
强度(万元/公顷)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18-20
泾县云岭镇GM-01-01地块东部(光明村境内)
2415
旅馆用地
≤0.8
≤30%
≥35%
40
69
5
42
/
2018-24
泾县汀溪乡上漕村苏红驿站A地块
4000
零售商业
≤0.6
≤40%
120
10
72
2018-25
泾县汀溪乡上漕村苏红驿站B地块
1334
≤1.0
≤45%
41
2
25
2018-26
泾县汀溪乡上漕村苏红驿站C地块
2667
≤0.15
181
109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开发程度和供地条件:净地,土地按现状交付。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分别系云岭镇政府、汀溪乡政府委托交易地块,由委托方负责交地,地块以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后的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地块内空中杆线、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自行勘验、迁移,委托方负责协调。竞得人须保持地块周边原有水系畅通。
2、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清(竞买保证金全部抵付出让价款),竞得人交清成交价款、契税和相关规费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3、土地交付:土地在竞得人交清价款后一个月内交付。
4、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实施建设。
5、出让地块均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资格和手续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除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或人民银行的企业信用报告。安徽省国土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失信惩戒信息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其中: 2018-26号地块,竞买人须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国土资源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皖商运字〔2012〕551号)的要求,在该宗地公开出让前到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办理预核准手续。
本次公开出让由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办。
三、出让方式
地块以总价出让,若报名竞买者超过三家(含三家),以拍卖方式出让;若报名竞买者不足三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出让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附件:1、宗地图;2、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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