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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904-00163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任命县属部分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号: 泾政人〔2019〕1号
发布日期: 2019-01-24 00:00
关于任命县属部分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4 00:00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相关国有企业:

鉴于部分县属国有企业正处于改革转型期间,为切实加强当前国有资产管理及工商登记需要,根据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意见,决定:

一、任命曹大昀、王华同志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任命杨梅、赵彩霞、凤晓瑜、赵双武同志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二、任命陈小平、王志同志为泾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任命章雪梅、许忠同志为泾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三、任命冯冰、方光明同志为泾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任命许琳琳、董卓林、章雪梅、杨梅同志为泾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请上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要求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监事,报县财政局备案。本次任命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未经县委县政府任命为企业负责人的,不适用于《关于深化县属部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泾办发〔2018〕32号)。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