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泾县县城备用水源暨青弋江取水口上迁工程可研审批的报告》(建办﹝2019﹞13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泾县县城备用水源暨青弋江取水口上迁工程可研审批报告的建设内容和方案,项目编码为:2018-341823-46-01-020638;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10万吨/日的取水工程(含取水头部、自流引水管以及取水泵房),DN800输水管道2根总长9.4km;
三、建设地点:泾县县城;
四、预计总投资7093.25万元,资金来源:申请政府补助资金。
五、请依据《泾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泾政秘﹝2017﹞49号)文件规定确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
六、项目单位应及时以法人账号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个人中心-项目年报”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请你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报批初步设计,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2019年3月25日
抄送:县政府,泾川镇政府,自然资源局、统计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
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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