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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905-00533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秘〔2019〕61号
发文日期: 2019-04-30 发布日期: 2019-04-30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30 00:00 来源: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工作,统一项目准入条件和政策,提升引进项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预审专项工作组及办公室,由分管工业经济、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商贸服务副县长兼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架构及职能详见附件1)

二、工作机制

(一)实行项目初审制。项目引荐单位要积极协助拟来泾投资企业做好项目建议书,明确项目产业类别、项目选址、投资规模、投资强度、落户方式、环保措施等相关要素指标。县投资促进局要严把项目准入初审关口,对拟落户项目,先期征求发改、环保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若属“一票否决”范围类项目,不再列入预审。

(二)实行项目考察制。对牵动性强、投资规模大及环保、能耗要求高的项目原则上必须进行前期考察。项目考察由项目引荐单位牵头,县投资促进局、发改委、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单位参加;项目引荐单位负责收集、提供项目基本资料,撰写考察报告并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负责向项目预审会汇报项目相关情况。

(三)实行组长负责制。项目归口由专项工作组组长主持工作会议进行预审,并确定参会单位。可视情外聘专家以适当方式参与会议。

(四)实行“终身帮办制”。以“谁预审、谁负责”为原则,在项目预审通过后,由所涉专项工作组组织项目引荐单位、载体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做好项目帮办调度和全程跟进工作。

(五)实行项目退出制。项目载体单位对未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项目,应督促项目投资方限期整改,无法整改的项目,载体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的退出性条款,落实项目退出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预审参会人员须落实到人、相对固定,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二)项目预审如遇重大项目或确需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时,由专项工作组组长申请“提级预审”,提交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预审会议。

(三)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审会意见,7个工作日内拟定会议纪要,送呈项目预审专项工作组组长审定签发,并作为项目审批及兑现招商引资等优惠政策的依据。适用项目预审范围但未经项目预审会议通过的项目不列入县招商考核、不兑现招商优惠政策。(项目预审适用范围及内容详见附件2)

(四)预审通过的项目存入全县招商引资拟落户项目库,符合开工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附件:1.泾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泾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适用范围及内容

3.泾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申报资料

4.泾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工作流程

 

 

2019年4月23日

 

附件1

泾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施怀中

常务副组长:高真理

副组长:李季农、李宏武、杨培靖、冯晓尧、程礼奎

成员单位:

     卫  彤 县政府办

     吴丽琴 县投资促进局

     桂祖凌 县发改委

     刘朝阳 县教体局

     卫景涛 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局

     吴国安 县司法局

     丁荣中 县财政局

     胡  晨 县住建局

     何俊中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曹建华 县交运局

     杨小俭 县农业农村局

     刘叶林 县林业局

     柯正宏 县水利局

     丁仕海 县文旅局

     曹  斌 县卫健委

     江永胜 县应急管理局

     盛  清 县经济开发区

     王益珍 县环保分局

     方建新 县税务局

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李宏武、杨培靖、冯晓尧同志兼任组长,专项工作组成员由组长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选定。专项工作组主要职责为:根据预审会议意见及时审定签发项目预审会议纪要,作为项目审批及兑现优惠政策的依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卫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丽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牵头做好项目预审会前会议的召集、会务安排及会议纪要的制发等工作;及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2

 

泾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适用范围及内容

一、项目预审适用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拟落户我县范围内的新增用地及盘活土地招商引资项目:

  1. 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独立供地工业项目;
  2. 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文化旅游类、商贸服务类及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类项目;
  3. 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现代农业类项目;
  4. 需进行“一事一议”的重大项目。

二、项目预审内容

  1. 项目投资人(业主)投资实力、诚信状况及项目预期财税贡献等。(责任单位:项目引进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2. 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等。(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
  3. 项目选址是否符合泾县城市总体规划(乡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乡镇)
  4. 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县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等政策法规。(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应急局、县发改委等职能部门)
  5. 是否符合项目控制性指标要求。(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

 

附件3

泾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申报资料

1.申请报告。由项目引进单位正式行文,主送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项目情况简介。需包含项目名称、投资人介绍、投资构成、拟投资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期限、项目洽谈进展情况等内容。

3.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包含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市场分析及前景预测、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项目技术方案、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财务测算、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等具体内容。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编制。

4.项目图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现状图及周边有显著建筑的卫星图,须标记项目范围、名称和用地面积(亩),地形图为实物图。

5.其他相关材料。项目预审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预审项目申报材料齐全后方可开展项目预审工作。

附件4

泾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工作流程

 

项目引荐单位向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预审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等资料

↓(1个工作日)

县投资促进局初审并将申报材料分送涉及的职能部门审核

(县投资促进局须严把项目准入初审关口,对拟落户项目,先期征求发改、环保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若属“一票否决”范围类项目,不再列入预审。)

↓(3个工作日)

项目引荐单位牵头,县投资促进局、发改委、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单位参加,赴项目投资方企业进行考察并形成项目考察报告

↓(7个工作日)

预审专项工作组组长召开项目预审会,项目引荐单位汇报项目相关情况,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预审意见

(项目预审如遇重大项目或确需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时,由专项工作组组长申请“提级预审”,提交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预审会议。)

↓(7个工作日)

项目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与会单位意见,拟定会议纪要

↓(3个工作日)

会议纪要送呈预审专项工作组组长审定签发后发放至项目引荐单位

↓(3个工作日)

预审通过的项目存入全县招商引资拟落户项目库,符合开工条件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办理备案等相关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