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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906-0031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泾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县政协2019年第93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泾公发〔2019〕72号
发布日期: 2019-06-05 00:00
关于县政协2019年第9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6-05 00:00 来源: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马永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全力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法制观念和文明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二是强化对城区重点路口路段的巡逻管控,提高见警率、管事率,重点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三是依托交通秩序整治组加大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的巡查管控,及时清理流动摊点和商户店外店,确保道路畅通有序;四是严格按照我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岗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在学校上、放学期间,安排警力加强校园周边的交通疏导和安全管理,规范家长接送车辆停放秩序,确保学生出行安全;五是加大对劝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力度,提升劝导员队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文明劝导作用。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夏福亮    联系电话:0563-2102222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