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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906-00318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泾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县政协2019年第146号政协建议案的答复 文号: 泾公发〔2019〕71号
发布日期: 2019-06-05 00:00
关于县政协2019年第146号政协建议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6-05 00:00 来源: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应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驾驶员路考迁点出开发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公安部“放管服”改革精神,我局交管部门在上级公安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经县政府研究,于2015年建成我县小型汽车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并逐步实现了驾考受理、考试、发证等工作,极大地满足了我县驾培人员的需求。根据考试要求,科目三考场必需具有两条以上的备用考试路段,考虑到泾县县内各路段车流量大,没有合适的考试路段,为确保考试安全,经与县开发区管委会协商,将开发区财富东路和新昌路、桃花潭东路至经二路等道路作为科目三考试路段和备用路段。随着开发区的不断建设,财富东路至新昌路车流量明显上升,已不具备安全考试的条件。2017年3月,在征求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后,选择了人流车流较少的桃花潭东路至经二路作为现考试路段。

下一步,我局交管部门将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会商相关部门,尽可能选择条件更佳的道路作为考试路线,同时给周边企业带来的不便也请理解。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夏福亮    联系电话:0563-2102222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