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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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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820X/201908-00028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对安天康城4-8#、4-9#、4-10#、4-11#、4-12#楼、地下车库及垃圾站工程项目竣工规划核实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8-16 00:00
关于对安天康城4-8#、4-9#、4-10#、4-11#、4-12#楼、地下车库及垃圾站工程项目竣工规划核实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8-16 00:00 来源: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天康城4-8#、4-9#、4-10#、4-11#、4-12#楼、地下车库及垃圾站工程项目位于泾县泾川大道以东,其工程建设已实施完毕。现建设单位提出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对该工程进行了规划核实,核实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层数

规划批准建筑面积

建字第341823201600243号

规划核实建筑面积

备注

泾县安天置业有限公司

安天康城4-8#、4-9#、4-10#、4-11#、4-12#楼、地下车库及垃圾站工程

地上18层,地下1层,垃圾站地上1层

总建筑41779.99㎡

 

总建筑41779.26㎡(总计容:37080.15㎡)

 

 

    经审查,申请人申请事项要件基本齐全,基本符合规划要求,拟予以规划核实。为维护广大公众及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安天康城4-8#、4-9#、4-10#、4-11#、4-12#楼、地下车库及垃圾站工程项目规划核实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时间7天,公告日期为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2日。

    意见反馈部门: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电话:512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