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要求,现将我单位《调整后权责清单(拟定稿)》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8月24日前与我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5031187 ;通讯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政务新区同心路1号泾县司法局一楼办公室;电子邮箱:jxsf881@163.com 。
附件:泾县司法局调整后权责清单(拟定稿)
泾县司法局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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