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8月15日起,《泾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有钉螺地带放牧的公告》正式公告实施。
实施血防区有螺环境禁牧,是从源头上控制血吸虫病传染源,阻断血吸虫病疫情,保障疫区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十二五期间,泾县在血防重点流行村淘汰牛400余头,对十二五泾县血防传播控制目标的实现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多种原因,血防重点村牛淘汰后返流、复养现象严重,导致前期的传染源控制工作几乎前功尽弃,也为全县疫情留下巨大隐患。面临十三五血防规划达标时间的逼近,泾县为确保如期实现传播阻断目标,县政府多次召集相关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讨论全县血防禁牧事宜。在经过充分酝酿与讨论后,形成了《泾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全县有钉螺地带放牧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了合法性审查。8月1日,泾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决定在全县有螺环境实施禁牧工作,并于8月20日召开了全县血防禁牧工作会议对血防禁牧工作进行布置并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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