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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908-00505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北京新领汇国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泾县浮云亚丁田园综合体项目--西入口服务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8-21 00:00
《北京新领汇国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泾县浮云亚丁田园综合体项目--西入口服务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9-08-21 00:00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泾县浮云亚丁田园综合体项目--西入口服务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21日—8月27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5124297(兼传真)

地    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泾县浮云亚丁田园综合体项目--西入口服务区项目

建设地点:泾县汀溪乡郭冲村全境、漕溪村及红星村姚峰、西坑组直至西坑口石灰岭及古坝村黄荆坑组。

建设单位:北京新领汇国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面积约5平方公里,分为四期投资建设,建设用地约20亩。其中一期建设为:西入口服务区、旅游接待中心、崖屋酒店、星空气泡酒店、景观演艺餐厅、水上娱乐观中心、船代步游览观光带及旅游换乘中心;二期建设为:东入口服务区、旅游接待中心、旅游换乘中心、十里香溪户外体验区;三期建设为:茶香慈坑民俗养生区、慈坑花海观光区、茶叶生产中心;四期建设为:空中拓展区、空中草原、滑翔机观光、热气球、浪漫慈坑生态休闲区、滑索服务中心、有机茶园观光中心、景观农田研发中心等。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

1、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对沿途水体造成影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2、施工现场须设置彩条布挡护,设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清扫,现场开挖的土方要做到规范堆放并覆盖,减少施工扬尘污染,确保大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

3、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避免在午休时间及夜间施工作业,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4、施工期不得对河道进行大规模疏浚和工程修筑,保护河流自然流向和水生态环境,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必须及时处理,开挖的土石方及弃土弃渣均用于回填及铺设道路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至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5、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特别对原有的自然生态景观的保护,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工程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工作,弃土弃渣场地及施工营地须及时平整、覆土,绿化,新建建筑物的风格、体量、色调等应与整个自然景观、生态环境相协调。

二、项目营运期环境管理

1、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餐饮油烟和汽车尾气。厨房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管道引到屋顶排放,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标准;汽车尾气通过加强运营期管理、增加绿化降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产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道排入化粪池,作为农肥,定期由附近农民进行清掏,禁止废水排入河道。

3、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须按规定设置垃圾桶(箱),垃圾分类收集后安排专门的环卫工人及时清运处理,同时对漂流河道沿线产生的垃圾,及时进行清理,严禁向河道倾倒垃圾,确保对河流水质不产生影响。

4、项目营运期应加强管理,科学、合理配置旅游资源,同时要确保下游生态流量。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经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19〕15号及发改投资〔2019〕105号文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