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4.50
6.65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3.50
3.3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0
3.2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6.65万元,完成预算的147.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接待方面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一是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较为频繁导致燃油费增加,二是因公务用车年限较长导致维修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6万元,占50.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9万元,占49.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无此项费用发生。
2.公务接待费支出3.36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34万元,下降9.19%,下降的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原则。2018年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接待共42批次,375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有关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以及招商引资等公务往来支出安排。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9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21万元,下降26.89%,下降的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工作需要。2018年底,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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