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镇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镇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镇政府委托,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镇和镇级决算及其执行情况。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四)承办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琴溪镇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镇政府决算和本级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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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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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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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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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溪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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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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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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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溪镇农经农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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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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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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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溪镇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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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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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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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溪镇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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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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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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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溪镇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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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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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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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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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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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及财政部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五大发展行动和精准脱贫、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支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实现财政与经济同步增长,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全面提高五大发展美好琴溪建设现代化水平提供财力支撑。
第二部分 琴溪镇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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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1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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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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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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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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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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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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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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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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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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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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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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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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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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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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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级补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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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交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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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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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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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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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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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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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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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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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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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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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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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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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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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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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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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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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节能环保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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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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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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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农林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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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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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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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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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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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金融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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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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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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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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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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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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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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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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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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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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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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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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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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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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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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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结转和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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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结转和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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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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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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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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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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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琴溪镇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109.20万元,支出总计1506.5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97.35万元,增长-2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109.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9.20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10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16万元,占70%;项目支出334.05万元,占3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09.20万元,支出总计1109.20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97.35万元,增长-2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9.2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97.35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9.2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97.35万元,增长-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9.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7.66万元,占4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17万元,占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51万元,占18%;农林水(类)支出205.28万元,占18.5%;住房保障(类)支出54.23万元,占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18万元,占7.6%;城乡社区支出72.88万元,占6.6%。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9.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其中:基本支出775.16万元,占70%;项目支出334.05万元,占3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477.66万元,支出决算为46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99.51万元,支出决算为19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年初预算为84.18万元,支出决算为8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农林水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10.57万元,支出决算为20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8%。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文化支出。年初预算为14.17万元,支出决算为1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5.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7.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56.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琴溪镇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5.16万元,比2017年增加96.16万元,增长1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琴溪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安徽省琴溪镇政府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泾县琴溪镇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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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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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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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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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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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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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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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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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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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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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
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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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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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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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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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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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
|
17.97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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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琴溪镇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6万元,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琴溪镇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43万元,占5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97万元,占42.4%。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24.43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46万元,下降1.85%,下降的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国内公务接待共385批次。主要是用于有关乡镇和上级部门交流工作费用。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97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6万元,下降3.2%,下降的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开展村级组织建设、计划生育、脱贫攻坚、民政低保、水务交通、文化旅游等和对外招商引资。2018年底,琴溪镇政府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