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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企业培训是为初始创业6个月以上的创业者提供扩大经营、改善管理和防范经营风险的培训。培训着重加强企业管理、营销策略、记账知识、融资渠道等训练。培训结束时,学员应完成改善企业计划并通过专家答辩。改善企业培训课程原则上不少于7天,共计56个课时。 [详细]
来源:县人社局
主题:就业创业
日期: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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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模拟实训是为有一定创业能力和条件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实践训练的培训。通过模拟创业过程、建立虚拟公司,将创业知识与计算机技术、信息网络相结合,以提升创业者的创业能力、经营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培训结束时,学员小组应提交一份《创业计划书》。创业模拟实训课程原则上不少于7天,共计56个课时。 [详细]
来源:县人社局
主题:就业创业
日期: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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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六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详细]
来源:县人社局
主题:就业创业
日期: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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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以下统称六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详细]
来源:县人社局
主题:就业创业
日期: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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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等规定。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1.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 [详细]
来源:县人社局
主题:就业创业
日期: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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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皖财税法〔2023〕1068号)等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 [详细]
来源:县人社局
主题:就业创业
日期: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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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详细]
来源:县人社局
主题:就业创业
日期: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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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详细]
来源:县人社局
主题:就业创业
日期: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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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详细]
来源:县人社局
主题:就业创业
日期: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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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 [详细]
来源:县人社局
主题:就业创业
日期: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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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详细]
来源:县人社局
主题:就业创业
日期:202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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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民营企业或高校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的孵化基地,为初次创业的劳动者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包括现代农业、工业厂房、商贸店铺、办公楼宇等)或创业服务平台(包括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场地租金不超过同类地区、同类型场地平均租金的80%,物业费用不超过同类地区、同类型场地平均物业费的70%,且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根据在基地孵化9个 [详细]
来源:县人社局
主题:就业创业
日期: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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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详细]
来源:县人社局
主题:就业创业
日期: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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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 [详细]
来源:县人社局
主题:就业创业
日期: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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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详细]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就业创业
日期: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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