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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外部政府权力
2、内部管理事项
3、部门概况
4、2018年度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 泾县水务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 泾县水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 泾县水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 泾县水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 泾县水务局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 泾县水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 泾县水务局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 泾县水务局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泾县水务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说明
- 泾县水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说明
- 泾县水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说明
- 泾县水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说明
- 泾县水务局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说明
- 泾县水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说明
- 泾县水务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说明
- 泾县水务局2018年支出总预算说明
-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
一、外部政府权力
泾县水务局共计39项政府权力,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2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4项。以泾县人民政府网站当年公布的《泾县水务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准。
二、内部管理事项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工作的政策及水利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水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与有关部门配合研究拟订全县水利投资计划;根据职能分工和分级负责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县水利规划、水利工程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
3、负责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管理与监督。负责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
4、负责组织全县国民经济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和防洪影响评价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6、负责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县重要河流水功能区的划分并监督实施,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7、负责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
9、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重要河流、湖泊、跨乡界河流的综合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照规定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10、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县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组织指导全县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的工作。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征收水土保持实施补偿费。
11、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划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
12、协调、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县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3、负责全县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及对外交流;指导全县水利职工队伍建设。
14、组织编制和审查城镇防洪规划和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15、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概况
根据上述职责,县水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重要文件起草以及本部门网站管理工作。
2、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3、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4、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主管本行业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工作。
5、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水政水资源股(行政审批股、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心)
1、负责组织实施水法律、法规及水政监察,监督检查全县水利执法工作,研究制订水利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县水务局对外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水行政复议工作。
3、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制度;组织指导水资源调查、评价等工作;组织指导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
4、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镇供水的水源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审核江河湖库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5、负责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及跨乡镇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三)水利股
1、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基建项目的前期工作;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承办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
2、贯彻实施水利基本建设的法规、政策及质量标准;对全县水利基本建设实施管理;按规定承担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有关工作。
3、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组织实施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基建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监管;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农村水电的规划及开发利用、农村水电站的监管工作;负责水利统计相关工作。
(四)防汛抗旱水利兴修指挥部办公室(副科级)
1、协调、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县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县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汛(旱)情预警和水旱灾情发布;组织、指导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2、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水利兴修日常工作。
四、2018主要工作
2018年水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活力泾县、魅力泾县、品质泾县、幸福泾县”的工作目标,以加快水利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为抓手,以深化水利改革、完善治理体系为动力,统筹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建设管理和防灾减灾等各项工作,建立人水和谐的现代水利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1、突出项目带动,着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
以精准扶贫为着力点推进水利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水利基础设施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把解决贫困地区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农村水利问题作为首要任务。突出抓好农田水利项目县、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等水利项目的申报或实施工作,切实加强以水毁修复、节水灌溉、小型水库灌区渠系配套等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彻底改善影响农业、水利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提高全县水利建设总体水平。进一步明确各在建水利工程的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和进度管理。
一是加快青弋江治理建设任务。完成桃花潭段、黄村段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城区段建设,启动琴溪镇段和昌桥乡段建设。
二是加快中小河流建设任务。完成幕溪河晏公段河道治理工程、汀溪河蔡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启动孤峰河昌桥段防洪工程建设。
三是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计划投资300万元,通过对乡镇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实施引山泉水及供水管网提升改造等方式,解决以贫困村为重点的0.5万人农村饮水安全计划建设任务,推进农村饮水安全的巩固提升。
四是新建2018年泾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成喷灌、滴灌高效经济灌区1000亩。
五是筹备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加大牛岭水库、田湖水库、水系连通等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力争年内批复立项。
2、推动水利信息化,全力确保防汛安全抗旱有力
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在防汛上,我局在已有的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统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完善机制,拟继续实施水利工程信息化建设,将全县水库安装摄像头,实时监控水库工情雨情,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为县级防汛抗旱决策提供支持,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全县各类工程安全度汛,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在抗旱上,提前做好水雨情分析和抗旱预案的制定,提高抗旱水源保障能力,加强抗旱蓄水用水调度,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确保供水安全,促进农业发展和粮食稳产增产。
3、突出监督执法,切实强化水资源管理
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服务职能,提高服务水平,切实抓好水行政执法与案件查处及水事纠纷调解,大力营造良好的水事环境和发展环境。更新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以规范管理、查处水事案件为重点,抓好水政执法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取水、违法设障等涉水违法违规行为,严肃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积极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
4、突出改革创新,促进农村转型升级
稳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分类落实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主体、责任、经费。坚持质量至上,加强质量监督能力建设,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继续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水利站建设,稳定和充实人员队伍,落实保障措施,提高服务功能;巩固完善农民用水协会建设,建立健全农民自建自管新机制,确保小型水利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5、稳步推进,扎实做好河长制工作
围绕河长制六项工作任务,突出河长制因河施策,对水生态良好的河库,着重预防和保护措施,加大河道出入境、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对存在水生态恶化的河库,加强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对城市河库,划定管理保护范围,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倡导水系连通,着力维护城市水系完整性和生态良好;对农村河库,加强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和狠抓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全面保护河库水域的生态功能。
6、突出固本强基,不断强化水利事业坚强保障
巩固深化群教活动成果,着力强化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水务系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和政务环境评议工作,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水利干部队伍,扎实推进水利系统各项工作同步协调发展,确保全年各项水利工作顺利完成,为全县水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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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泾县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泾县水务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 3486.18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7.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5万元,农林水事务水利支出3407.76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86.1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万元,占1.16 %;医疗卫生支出 27.92万元,占0.8%;农林水支出3407.76万元,占97.75%;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由于执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8年财政拨款预
算10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10万元。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27.92万元,与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25.72增加了2.21万元,增加原因是因为人员增加。
(三)“农林水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3407.76万元。2017年度财政
拨款的项目工程配套资金未列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40.5万元,比2017年财
政拨款预算增加了3.88万元,增长了0.9%,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5.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1.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6.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9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单位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单位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486.18万元。收入来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万元,占 0.28%;医疗卫生支出27.92万元,占0.8%;农林水支出3407.76万元,占97.75%;住房保障支出40.5万元,占1.16%。
七、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收入预算348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486.18万元,占100%。2017年度未公开农林水事务水利支出(年初不下达项目部分)。
八、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348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18 万元,占15.90%,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 2931.00万元,占84.1%,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泾县水务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74.4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泾县水务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50万元,货物类采购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泾县水务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也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泾县水务局2018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