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数据资源局> 政策解读> 负责人解读
索引号: 11341729MB16578721/202305-00038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泾县数据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俞泾隆解读《泾县政务云管理规定(试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01 15:21
泾县数据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俞泾隆解读《泾县政务云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23-05-01 15:21 来源: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俞泾隆就《泾县政务云管理规定(试行)》进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

政务云是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底座,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的基础支撑。为了能够更好支撑我县数字化转型工作,有必要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云资源申请和使用流程,提高云资源使用效率,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对上云系统的管理安全防护。同时,不断提升政务云的服务能力,推进政务云广泛深度应用,最终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用、信息系统整体部署、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有效协同。

二、制定总体考虑和意义

规范泾县政务云管理,解决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资源分散等问题,为“数字泾县”建设提供集约化基础支撑。根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299 号)、《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皖数安〔2022〕2 号)、《关于印发<宣城市市级政务云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数资〔2021〕42 号)和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三、起草的过程

数据资源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考外地经验,结合我县数字化建设工作实际,拟订初稿,书面征求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意见,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充分进行研讨后,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统筹利用计算、存储、网络、安全、信息、应用支撑等资源和条件,基于县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按照“政府按需统一购 买服务、企业建设和运维”模式建设运营,为县级非涉密政 务信息系统提供统一基础设施及其支撑服务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全文共分七章二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办法》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云平台的定义、上云原则和政务云的服务范围。

第二章使用管理,明确云平台提供的云资源和使用流程及相关要求。

第三章存量资源迁移整合。

第四章运行维护,明确运行维护阶段,云技术保障部门、云服务商和使用单位各自职责。信息系统部署到政务云后,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变、数据归属关系不变、安全管理标准不变、数据敏感信息不出境”原则,明确云主管部门、云技术保障部门、使用单位和云服务商的安全责任。云主管部门在网信部门指导下,会同公安部门加强政务云的安全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处置网络安全事件。云技术保障部门负责政务云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第五章安全及应急管理,县数据资源局是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政务云平台的安全保障,完善自身安全管理制度;其他使用单位强化对自身业务系统运行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自查、检测评估、安全加固等工作;政务云服务商建立健全安全保护工作制度,提供安全可信的产品和服务,保障政务云安全稳定运行

第六章考核评价,明确云主管部门组织对云服务商进行考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服务质量评估;云技术保障部门负责编制政务云年度预算,按规定确定云服务商和服务目录,支付云资源使用费。

第七章附则,明确本规定由县数据资源局负责解释。

 六、创新举措

按照全市一朵云工作要求,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建设政务云平台,节约了建设资金,有利于市级层面统一管理。

七、保障措施

政务云服务商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供符合行业服务质量标准的7×24小时服务。对政务云实施升级、优化、调整等重大变更前,要向云管理机构报送调整方案。可能影响使用单位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云服务商要提前告知使用单位,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政务云稳定运行。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解读人:俞泾隆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512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