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2024〕9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起重设备、架业、混凝土搅拌站等单位:
一、检查主要内容
(一)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实施情况,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管控情况,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分户验收制度落实情况,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落实情况等;消防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实体施工质量情况。
2.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落实《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9)情况,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设计审查情况,建筑节能保温材料质量管控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风险管控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节后复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宣城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执行情况,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危大工程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情况,起重机械、基坑、模板支撑、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落实情况,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节后维保检查落实情况,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制定专项方案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现场防护和通风检测等设施设备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落实情况,对地下室、消防水池、地下管道等重点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情况,灭火器、消火栓设置情况,焊接、切割、加热等动火作业审批情况,生活区等临时用房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情况,生活区感烟火灾探测器(具有报警功能)设置情况。
5.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出入口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落实情况。
(三)建筑市场行为及实名制管理
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情况,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建筑市场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专用账户、按月拨付人工费用、分包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时间安排
企业自查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月29日;
主管部门检查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月17日;
市住建局督查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
三、督查检查
我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开展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及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节后复工安全特点,加强安全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排查消除起重机械等重大事故隐患,严防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作业人员不教育、隐患排查不到位的盲目复工行为。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防高坠事故发生。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2月29日前形成三方签审的自查报告和检查记录留项目部待查。
(二)我局将全面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严把节后复工关,对复工检查走过场、人员不到岗等盲目复工行为要坚决制止,责令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严肃处理,确保我县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形势稳定。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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